南京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严格来说,夫妻共同财产还包含夫妻共同债务,只不过财产是要分割的,而债务是要分担的。关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单方债务,这得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只要是一方所欠,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另一方又不知情或知情而不同意,那么这个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用分担。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停其实也就是指违章停车的行为,在城市中机动车出现违停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正常交通秩序,我国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了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不过具体来说规定的交通违章停车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爱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违章停...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根据规定标准工时制一般一天工作8个小时,而在八个小时之后就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过此时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过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平时加班...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件里面所涉及的阿绿关系是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财产的分割,我国相关法律也进行乐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广州社保?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个险种。是为公民年老、工作受伤、怀孕分娩、失业、疾病医疗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可是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士该如何参加广州社保和补缴社保?下面,我们搜集了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如有不同,请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为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该...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从2009年7月7日起,合肥市律师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相比老标准,新标准明显降低。原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每小时收费50元至1000元,现调整成每小时40元至800元。 1、律师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家庭监护人信息应该怎么填写
    家庭监护人信息应该怎么填写?家庭监护人信息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1、未...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 一、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可以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怎样判定,到底会依照哪些内容。那么,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如何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