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一、企业倒闭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这就是说,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非常简单。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向税务集团提供被投资产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
  
  二、破产企业欠税债权申报和清偿
  
  1、税收债权的申报。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在新《企业破产法》下,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也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
  
  2、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根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因此,国家税款在企业破产中是作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受偿的。
  
  3、滞纳金和罚款的申报和清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因此,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滞纳金只应计算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案件受理后则不宜再计算税收滞纳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企业欠税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应一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且滞纳金和税款一样享受税收优先权。而税务机关对于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在我国破产法中是作为除斥债权,而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的。
  
  4、破产对税收保全措施的限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税务机关对于尚未解除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的税收债权而言优先性将丧失。
  
  

·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终结,但与孩子的亲情血肉关系是永远不会终结的,因此,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或诉诸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包括孩子和谁一起生活、由谁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支付多久、如何支付等,那么,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

·买房子贷款最少多少年?
    买房子贷款最少多少年?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通常,贷款最终到期日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有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年龄较小者为基准计算贷款期限。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合同,是指行政机关在...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 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

·农产品销售购销合同范本怎样书写
    农产品销售购销合同范本怎样书写 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合水芋头)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预订 二、质量标准及规格 甲方应将品质...

·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遇到交通事故时
    遇到交通事故时,如果受到伤害可能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损失,可能还会影响到受伤者的生活,耽误工作,甚至因为工伤严重无法再继续之前的事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和交强险能同时主张吗?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和交强险能同时主张吗? 如果发生交通...

·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如今已成为老世界经济强国,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不懈努力,通常,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公司的代表是法人,这也是法律上规定的代表行使企业的权利,那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需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