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特点有哪些
  
  1、收案数逐年递增。如上文所述,随着高速公路工程的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收案数每年递增。
  
  2、涉及标的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
  
  3、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往往较为复杂,涉及面很广。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
  
  4、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方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审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专业的建筑类要求,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无形中增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加大了法官的审理难度。
  
  5、较为依赖鉴定结论。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建筑类问题,所以此类案件一半都需要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司法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去判定工程造价等专业类问题,审判结果较为依赖鉴定结论。
  
  6、服判息诉率较低。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此类案件往往很难调解,一般都是以判决结案。而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往往会由于利益的损失而上诉或者申请执行,服判息诉率较低。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经常存在父子之间因为各种纠纷导致断绝关系的情况,那么在断绝父子关系之后,当父亲去世了,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呢?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两种性质的断绝父子关系、失去继承权的具体规定以及继承顺序。 一、断绝关系法律规定 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声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中,具体包括了招标、协议、拍卖等几种,不同方式出让土地的,具体的办理程序不同。今天我们针对其中的招标,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

·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公司增资流程: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第二...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一、企业员工辞退书 企业因为某种原因而辞退员工,必须制作《决定书》或《辞退书》。员工辞退书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它将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供给仲裁委或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一、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1生效)全文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

·一次性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一、一次性抚恤金属于遗产吗?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三点不同:(1)抚恤金、补助费是国家发给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