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您的位置:首页  »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一、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主要看违约责任是谁。
  
  1、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租客方面,双方签订是定期租赁合同,未经租客同意,房东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子转租给他人,属于房东单方违约。此时,租客不仅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也可要求房东承担他重新租房的实际损失费用。
  
  若双方签订是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必须承担租客因此造成的损失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合同范本。
  
  2、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房东方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租客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在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转租,属于租客单方违约,此时房东既可以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可以追究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赔偿。
  
  经房东同意转租,租客就可以合法地将房屋转租,这种情况下租客就不涉及违约,房东也无权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且房客与租客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继续有效。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1、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2、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种补偿和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户都换掉了以前破旧的瓦房,准备修建新的房子。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

·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很多人只知道,在信用卡诈骗中,只有伪造或者是变造的信用卡,才可能会被称为信用卡诈骗罪,其实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形式有很多的种,而伪造、变造的信用卡只是其中的一种,对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犯罪对象不少人还是有疑惑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罪...

·售后服务需要注意事项有什么?
    售后服务需要注意事项有什么?一、售后服务需要注意事项有什么? 1、送货服务。参加这项服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对待客户的态度。一旦遇到困难,如顾客所在楼层过高、商品过于沉重,要学会与顾客交流沟通,不能朝顾客发火,更不能一走了之。不仅如此,对货物也要轻拿轻放,不能因其已经售出而不加...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一、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 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 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父母房产遗嘱之中必须要明确具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才会有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车祸责任划分一般是1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

·我们所说的商业车险是什么?
    我们所说的商业车险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

·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
    人们买到房子后,在房屋产权证书上面可以看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来说,由于种种因素,购房者享有的产权并不如规定的那么长,多少都有些缩水。一些甚至是缩水十几年,这种在酒店式公寓中比较常见。那么,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简单讲一讲。 一、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 据...

·一、交通事故后期民事赔偿如何赔付?
    一、交通事故后期民事赔偿如何赔付?按照照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