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对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对方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对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该如何起诉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呢?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最后,为您说明一下,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1、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2、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3、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二、离婚协议书履行问题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抓紧时间全面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 1、内容 第一章 劳动仲裁争议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 1、内容 第一章 劳动仲裁争议调节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天津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挑选房源、看房、议价、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手续有时候会给买卖双方带来问题。在买二手房时,了解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准备好各项过户所需的材料,并且在买房前计算好各项应缴费用非常重要。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天津二手房过户流程。 一、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 ...

·交通事故丧葬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要是不幸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需要对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其中不同的项目,具体的计算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计算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如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务是由劳动部门管理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伤认定办法也会随之定期更新。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针对临时工,我国也是指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最新的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责任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

·一、伪造遗嘱诈骗个人财产百万是何罪行?
    一、伪造遗嘱诈骗个人财产百万是何罪行?认定为诈骗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一、还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一、还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可以,公司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还要补交从你入职到辞职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辞职,扣押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另...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

·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具体改动
    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具体改动 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改动 新出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此次总共修订了三个条文,增加了一个条文。但是均与钢筋是有关的,钢筋原材料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了两条,钢筋调直加工的一般性规定修改了一条,对调直钢筋的性能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