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强行地以非法的手段索要被害人的财务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只要一经认定犯本罪的,其处罚是比较严厉的。那么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呢?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被起诉犯敲诈勒索罪,我们建议行为人应按如下方式进行相关处理:1、收集证据,证明清白;2、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3、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被被起诉的话,那么我们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毕竟这是涉及到被告人人身自由以及名誉的大事,千万马虎不得。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或者宽大处理,能够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二、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方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本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可以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掌握。根据有关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
  000元至5 000元;数额巨大以30 000元至100 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 000元至500
  000元为起点。因此在现实中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2、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首先以绑架相威胁,向他人索要财务的,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绑架人质,以释放人质为条件索要财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继续扣留人质相威胁的,索要财物的,这种情况就是绑架罪。3、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务应定抢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情形,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因此正确区分两罪的关键是: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威胁强迫当事人将来给付财务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胁迫并且当场劫取财物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们就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以及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方法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的相关解答。由于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被被起诉的话,那么我们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来进行辩护。希望我们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涉嫌重婚服刑后还需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
    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家暴属于法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并且离婚时可以依据家暴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换句话说,离婚时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我们马上就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离婚时如何证明家暴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

·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因为感情变淡甚至感情破裂,而这主要也会体现在一些具体的情形上面,就包括一方出轨、有恶习等等。那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能会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不管实际购买的是新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公房。这是都是有一定的交易流程的,而当事人只有事先了解清楚了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注意其中的问题,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屋买卖交易。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吧。 一、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

·一.员工接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会有补偿吗?
    一.员工接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会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和员工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

·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早在2008年,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就部署了“三旧”改造的城市改造战略,广东省和广州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进行改造。并制定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改革方案,这其中就包括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改造以前,琶...

·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意味着日后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而女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才行。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女方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那这种情况下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在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具体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规定需要的证件是不同的。那么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