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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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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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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书证、票证、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证、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证、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有些肇事者会利用高速路车速本身就比较快,选择在事故发生之后不停车处理而直接逃逸。低于驾驶员为了避免受到处罚而选择逃逸的,有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后认定逃逸者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此时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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