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遗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遗产?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遗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现行《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具体包括:1.公民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注:因法律不可能罗列所有的财产形式,而且《继承法》立法较早,故此条适用了兜底条款,类似车辆,证券,股权收益及股份,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一些重要的财产未具体单列出来)
  
  注意:《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只要是自然人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包括虚拟财产。
  
  二、遗产的继承人范围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此次民法典继承编新增了侄、甥可代位继承的规定,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索债型案件定罪问题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
      2、...

·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
    说到轻伤害量刑问题上面,需要注意,在我国只有行为人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给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害的话,那才会构成犯罪,此后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此时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 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是我们与对方或者与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重要凭证。那么合同种类很多,今天就为您做一个关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以及定义的讲解,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定义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

·信用卡欠多少
    信用卡欠多少钱才能立案处理?我们知道要是恶意拖欠信用卡的钱不还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信用卡诈骗罪。而此时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公民信用卡欠多少钱才能立案处理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信用卡欠...

·犯罪后主动自首能减刑吗?
    自首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过,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投案就会被认定为自首。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我国刑法鼓励犯罪嫌疑人自首,那如果是在犯罪后自首能减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 自首是犯罪分...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改变了用人...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部门经常用到的,通过公文传达和汇报工作,是机关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方式,但是公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同样是非常严格的,必须确保公文的格式和字体符合要求,这样的公文才是有效和规范的,具体的内容可以...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一、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上么 居间人的报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该写在居间合同上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1、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

·一、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还有吗?
    一、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还有吗?民政部门没有相关的待遇。;是由社保局来进行赔偿。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