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提供的法律服务更为客观、专业、方便公司法务人员属于公司内部编制,因此职责上多有隐形的限制。在做决择判断时,也因为公司内部人际关系或个人利益等多有掣肘。外聘的法律顾问则不会介入内部利益格局,可以提供独立冷静的处理意见,相对来说更加客观。专业的法律顾问还经常参与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庭经验与庭审技巧,并且对于法律风险更具有敏感性,更利于法律风险的提前防范。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上看,公司内部专职法务大多专注于公司事务,但是在处理外部纠纷或者进行危机处理方面却并不一定擅长。因此,一个常年合作的外部法律顾问团队在紧急情况下所提供的帮助对企业来说非常宝贵。另外,比起一般的公司法务,法律赋予了律师更多的调查取证权、诉讼参与权等各方面的权利。律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的“准司法人员”,专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就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发表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书,解决很多原本需要诉讼才能解决的问题。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兵法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诉讼并非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最好的方式是防患于未然。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的潜在风险,因为法律背后是国家的公权力机关,违法必将受到制裁,这是任何一个中小型企业都无法承受之重。而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正是企业法律顾问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法律风险管理不是要求企业经营者精通法律,而是要让他们意识到应当将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的重要事务纳入管理体系。律师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可以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管理观念,逐渐改变某些企业“我们法律事务很少,根本不打官司”的错误观点。三、有利于商业交易顺利完成中小企业的商业交易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而交涉细节又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取舍,这些常常碍于情面而难以启齿。如果由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确,保障安全,节约时间,达到交易和合作的根本目的。此外,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还可督促客户履约,让客户不会轻易违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商业交易的顺利完成。
  
  
  

·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得知,其中有关征地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征地补偿是什么?其标准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有关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一、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关于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

·司法鉴定dna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司法鉴定是司法审判中的重要程序,在一方孩子的抚养费案件中,若一方以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子女,则法院应当向司法鉴定机关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以确认身份关系。司法鉴定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你是否知道司法鉴定dna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dna司法鉴定的具体要求 相对于个人鉴定,司法鉴...

·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工作的时间,在工作的场合发生事故受伤的,申请赔偿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在面对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的这种说法的根据来源有所疑惑时,我们可以一起来看看是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一、认定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

·创业板上市的好处与代价
    

一、创业板上市的好处。

  1、筹集到股本资金。
  2、所筹集的资金无固定利息支出,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视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是否充裕而定。
  3、企业取得上市地位,将提高自身信用状况,有利于今后再融资,且银行业务方面亦将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如...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材料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材料 一、医疗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公司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单位在遇到经济困难、单位转型的等情况时,是可以裁员的,但这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行,毕竟这会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生活。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了解清楚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才能实际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