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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称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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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称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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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可以称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故,公共机关交通部门接收报案的,可按交通事故处理,比如,农村田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但此时,事故中的车辆则仅限定为机动车,不包括非机动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使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什么算交通事故积极赔偿积极赔偿一般都用在在事故中全责造成对方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机身上。否则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积极赔偿除了保险赔偿以外,交通肇事什么算是积极赔偿比如个人也掏钱的行为称为积极赔偿。例如事故中你造成了人员死亡,你负全责或者主责,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赔偿100W,你的保险额度是50W,另外的50W你个人积极掏腰包赔偿。尽快的把这100W到位,就可以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这样的话,法院就会从轻判处。撞了人并不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撞了人而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需应当同时满足下面的条件:1. 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2. 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3. 严重后果必须由违法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 该违法违章行为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均应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如铁路、公路、街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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