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您的位置:首页  »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包括五阶段:受理阶段、初审阶段、公布阶段、实审阶段、授权阶段;
  
  1、发明专利的受理阶段
  
  时间:大约1个月左右
  
  申请人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
  
  如果通过电子提交方式申请专利,一般提交日的第二天即可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
  
  流程: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 → 专利局受理(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 → 专利局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 → 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申请日起2个月内缴纳) → 专利局对专利案件分类 → 专利进入初审阶段。
  
  2、发明专利的初审和公布阶段
  
  时间:法定公布时间是申请日之后的18个月;
  
  流程:发明专利获得初审合格,(如果不合格,专利局下发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的答复提交) → 专利进入公布阶段(法定18个月后公布,如果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大约6个月即公布);
  
  “提前公布”为申请人自愿行为,不需缴纳“提前公布”的费用;如果担心自己的技术过早被他人看到,可以不提出“提前公布”;“提前公布”的好处是可以使专利尽早进入实审阶段。
  
  3、发明专利的实审阶段
  
  时间:视审查意见的下发次数而定,一般实审过程在1年左右;
  
  流程:专利案件公布后进入实审阶段,(此阶段需要申请人在申请日起3年内主动提出实审请求,如果不提出,专利将被视为撤回;通常,是在专利申请时提出实审请求) → 发明专利一定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一般一至两次,也可能多次,初次答复审查意见的时限是4个月) → 答复审查意见的结果分两种(审查员认同,专利进入授权阶段;如果审查员不认同,专利将被驳回)。
  
  4、发明专利的授权阶段
  
  时间:一般2个月左右
  
  流程:专利局下发专利授权通知书,申请人按规定期限缴纳证书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专利局收到费用后,一般2个月左右下发专利证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是需要由发明者自己申请才可以获得,但在申请的时候就需要经过各个不同的阶段提交不同的材料才能得到认可,从而在审查的过程中相对所需要的时间较长,只要等专利局给出了授权书之后那么才能认定自己的专利申请成功。
  
  
  

·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适 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 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提单背书盖什么章
    提单背书盖什么章一、提单背书盖什么章 并非所有提单都要盖章的,而且这个盖的章并非公章,对于不同的提单而言是有不同要求的,要不要盖章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票据法》第三十二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你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将有哪些?的我们将...

·离婚后发现婚前财产被分割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婚前财产被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婚前财产被分割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婚前财产被分割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自己的婚前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此时需要拿出证明确实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被分割了的证据,具体来说,证明婚前财产的证据有以几个方面: 1、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不动产,并...

·才刚贷款买的车能不能卖
    贷款买的车能不能卖贷款买的车是可以卖的,但是在贷款未结清时买卖不自由。因为车辆贷款未结清时被抵押给了银行,有抵押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买卖贷款车辆时,可以选择在贷款还清后再买卖,也可以请求直接让买方提前结清欠款,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买卖的。二、贷款购车的风险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

·非法搜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1、客体要件
 &...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就是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

·如果起诉离婚如何举证?
    离婚一直是我国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近几年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上升直接导致离婚案件纠纷的增多,同时在离婚时候出现问题也越来越难以解决,因此在婚姻法法中对离婚的问题解决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如果起诉离婚如何举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一、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意思是商标权享有的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依法注册并取得了商标权。二、商标权人的范围1、原始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