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一、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会拖欠工资吗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样的资质
  
  劳动派遣公司从事派遣业务必须申请劳务资质即劳务派遣许可证,还有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合法的办公场所,人力资源许可证等等这些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具备的资质。如果你去找工作或者是企业与一家劳务公司合作时发现他们没有以上资质的话,只能说你遇到骗子公司了。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三、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
  
  1、具备合法资质。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正常交税,并取得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
  
  2、服务态度。
  
  3、懂法。一家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既要自律也要避免劳动纠纷,所有选择一家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尤其重要。一家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能从招聘、面试到入职过程中帮助企业避免劳动纠纷带来的劳动风险。
  
  4、反应速度。这是服务效率的直接体现。在劳务派遣项目合作过程中,经常会有人员招聘、面试、培训、离职等人事工作,需要派遣公司协助处理,将会影响企业用工的效果,甚至会带来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所以反应速度是影响劳务派遣服务的直接因素。
  
  5、对待员工的态度。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合同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既然是合同,那么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不例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就劳动...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专利注册基本含义 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在申请阶段,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

·放火罪是指什么、如何认定放火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关键,这关系到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放火罪是指什么?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
    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会构成正当防卫的。但实践中,可能有些情况表面看着像正当防卫,但实际不是。那么究竟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

·主动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一段婚姻如果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婚,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实践中有些离婚是由其中一方主动提出的,这时,对方可能会以孩子的抚养权作为条件,要求主动离婚的一方放弃抚养权,这种情形下,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就需要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主动离婚抚养权会怎...

·解除劳动关系无效是什么?
    我国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一旦签订便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一般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损失补偿,那解除劳动关系无效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违...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职...

·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
    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数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