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又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去保护自身的合法的利益,而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时效制度。具有一下特征: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2)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3)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
  (4)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二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分类
   (1) 时效中断
  当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自己的合法权利或者请求权利救济,以及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具体情形有: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适用时效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的次日,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的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2) 时效中止
  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权利人尤其正当理由,权利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申请仲裁请求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事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不同于终止,该期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 特别时效
  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但是由于特殊情况,一年的时效期间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基于这种考虑,又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是不受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的。大多出现在建筑业拖欠工资的情况。
   三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限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大多数是仲裁时效为一年。但是权利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四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或者根据一般社会经验可推出权利人应当明知为基础开始计算其时效。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的规定,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营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将二者之间的事实状态与法律规定相一致,固定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同时也督促了权利人按时行使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高效率解决。
  
  
  

·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我朋友喝多酒犯了抢夺罪会被判刑吗?
    许多人在喝醉酒之后会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出现与平时行为不符的情况,更有甚者还会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那么许多人关心喝醉酒的情况下犯罪会被处罚吗?还有网友在网络上询问我朋友喝多酒犯了抢夺罪会被判刑吗?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喝醉酒的情况下犯罪一样会被处罚,所以即便是喝醉酒的情况下...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

·在我国行政拘留最高多少天?
    行政拘留是最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行政处罚的期限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就构成违法,行政机关需要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赔偿。那么,行政拘留最高多少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 根据现...

·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一、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不会; 1、我国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2、律师的解释是: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

·劳动仲裁会裁决私人之间的事么?
    劳动仲裁会裁决私人之间的事么? 一、劳动仲裁会裁决私人之间的事么? 可以裁决私人事件,劳动仲裁的终极裁决主要是在劳工追索工资,还由相关的医疗工伤费用、所欠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然后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赔付有异议的,就可以做出劳动仲裁的终极裁决。还有就是国家标准的工作时间、休...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

·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此时争议不能得到处理的,自然也就不允许夫妻离婚,于是其中一方就有可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那此时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