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二、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计算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遗弃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弃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又不再使用的物品出现,对这些物品的处理一般都是当做垃圾直接抛弃,也有少部分是给与需要的人。而在抛弃之后此件物品的所有权就不属于自己了,在别人拿到之后就成为了他人的物品,这里就涉及到遗弃物的归属问题,那遗弃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规定一、广州车船税怎么交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综合申报表》2 份。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 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 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

·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
    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机动车的流动非常广,众所周知,好的机动车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但是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不是那么容易弄到手,国家对于机动车牌照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从司法实践来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简便,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与一般普通程序相比,简化审简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在庭审各个阶段都能得到体现。具体地说,可简化以下内容:   1 、控辩双方在宣读、出示证据时可仅就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机关、证据名称、证明事项...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和诉讼两种,至于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夫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才行,因为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像是在,不少人对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这二者的区别都在哪里。 一、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都有哪些 对于要离婚的当...

·关于审理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抢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以及秩序的犯罪,您需要了解的是,抢劫罪在我国被规定为犯罪,因此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审理抢劫罪有司法解释进行规定,那么,关于审理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2、是否未成年,如是未成年应当依照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