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一、赔偿费用
  
  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
  
  只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他补偿。
  
  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负责护理。
  
  二、有等级的工伤
  
  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职工下落不明
  
  没有宣告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被宣告死亡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挂靠公司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时候因为经营需要挂靠到公司,有时候个人因为工程项目需要挂靠公司取得客户信任或者是车辆需要挂靠公司等种种需要而去挂靠公司并签订挂靠协议,那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双方又有什么影响,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一、签订挂靠...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在我国,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更是不用多说。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也会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说一直无期限的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都到法院出庭,这样才能对夫妻的情况说清楚,那么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才有所依据。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债权质押无处不在,这有点类似我们平常所说的抵押,只是债权质押的含义更广。在法律事件中,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设定质权,这被称为债权质权。那么,到底哪些债权可以质押,债权质押是否合法,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债权质押?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在我国...

·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说到假释,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如果能够获得假释,那肯定是很好的,此时可以附条件的被提前释放。但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此时有一定的机关进行监督,那么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包含哪些人员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包含哪些人员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定继承的...

·少年犯的社区矫治
    国际上有关少年司法的文件主要有三个,一是1985年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另外两个是1991年通过的《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又称利雅得准则)及《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又称东京规则)。这三个文件已成为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法理渊源。其中《...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说起贷款,他有两种形式,一是新房,另外就是二手房。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对于贷款买房每个人都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给房本?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化工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