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您的位置:首页  »  
 

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来说,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人社部强调,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了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结合《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就这一点来说,在符合了两部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要求后,电子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一理解也存在不同意见,尤其是部分省市的高级法院并不认可。
  
  
  

·转继承适用遗嘱继承吗?
    转继承适用遗嘱继承吗 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一)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 招标在实践中还是很常见的,很多建筑工程都采取招标的方式。当然,提出招标是要提供一份招标文件供他人阅读,这样才有单位投标。那么建筑工程招标合同范本怎么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一、支付费用的义务。

  支付费用,是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而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手续费等,如果委托人不支付这些必要的费用,受委托人就有可能因经济上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支付必要的费用的方法、...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构成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判决缓刑还要考虑多种因素,如量刑标准、被告人认罪情况、是否患有疾病等。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害怕在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如果该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实事实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就好比是相关的合同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

·网络诈骗是怎么抓到的?
    网络诈骗是怎么抓到的?网络诈骗现象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弊端,由于网络信息的发达,网络诈骗现象防不胜防,故而时常会发生。一般来说,在受害人发现自己受骗了,会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该用怎样的办法抓获犯罪嫌疑人呢,换言之,网络诈骗是怎么抓到的呢?一、网络诈骗抓到对...

·我国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公司的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和取得相应权益的一个关键凭证,是当前金融市场上反应经济价值的一个体现,属于一种流通的金融性的工具。一般符合国家债券管理条例的公司,都能够依法发行债券。公司除了债券以外,有些公司也会发行债券基金,债券和债券基金是不一样的,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