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公司的公司法人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重新进行变更。但是公司法人在进行变更的时候,国家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的,并且需要将变更公司法人的相关证件准备好以后,才可以对法人进行变更。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一、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及IC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法人章。
  二、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变更公司章吗?
  法定代表人更换,需要变更的证件也是与法人名称有直接关系的证件,比如法人章。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公章代表的是公司,其编码也是代表公司,与法人并无直接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条件: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在上述资料当中,我们针对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的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的资料当中包括公司的公章,并且公司法人进行变更以后,需要办理新的公司法人章。公司的法律责任也发生了相应的转移。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一、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小额贷款的风险主要有: 1、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个人信用风险,也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品质修养水平,其中个人信用状况还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 2、商业银行自身...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以致用,经营管理是不是足够先进、高明。那么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一、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企业是从事商品...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定义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需要由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如先陆路后水路)才能将货物运到委托人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运输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十七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实施,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多...

·离婚4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创业,虽然我国有创业基金贷款,但是总的来说这些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并且其数额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打起了非法集资的念头。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警觉。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上规定的解除债权债务合同的条件 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

·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1. 回迁房属于中国拆迁政策的产物,一般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承诺赔偿给拆迁户的房屋。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相对于市面上的商品房来说,它的价格相对低一点。 2. 因为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具体进行买卖交易时要分两种情况来说。第一种就是...

·人们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双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
    人们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双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金额。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面临这种情形,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不能有效的维权。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赔偿能力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支几招。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