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汽车已经成为千家万户的普通交通工具,由此带来的交通拥堵和违法肇事行为也愈发普遍和常见。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比较严重的车祸致人死亡的,只有做出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的比较才能判定肇事人罪责的轻重,那么二者比较来看区别究...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商标侵权刑事案件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被他人背后议论,因此我国离婚率近几年来越来越高。离婚时如果发生一些争议无法解决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

·犯罪分子得了甲亢能否关押?
    犯罪分子得了甲亢能否关押?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怎样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对于受贿犯罪,我国规定了多种形式,其中就包括主动索贿、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等等。其中,可能对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比较复杂,因为此时往往会涉及到交易问题,而这些交易就有可能是真实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怎样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一、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

·一、对于个人的遗产指哪些?
    一、对于个人的遗产指哪些?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

·情侣同居多久就是事实婚姻
    情侣同居多久就是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

·国家赔偿申诉期是多久?
    申诉是你我的权利,原则上无时间限制,但应当尽早提出,而且要有书面提出。申诉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也可以向高院提出,再还可以要求监狱当局为你转交处理。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才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全面的信息,以此得知国家赔偿申诉期是多久? 国家赔偿申诉期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交通事故往往是因为机动车违章的行为导致的,此时除了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外,机动车的驾驶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处罚,即行政拘留。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