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四)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办理时限:
  
  换证3个工作日。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
  
  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 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完成以上五步您就可以顺利的将您的注册地址变更完成了,但我们在这里提醒您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步骤只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内资企业哦。外资企业的注册地址变更更加的复杂,建议您找专业的代办公司帮忙办理。对于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问题,我们就回答到这里,只要您的资料齐全,合法,按流程走很顺利就能变更完毕,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之也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取到这笔奖励费用。天津的独生子女父母很是关心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从领证之日到子女14岁止。每个城市乡镇之间的差异决定了费用的大小及其中的福利待遇,下面就来详细介绍天津的具体情况...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性质不同传唤不会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羁押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被羁押的话通常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2、时间...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
    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生活时,离婚就成为了最终的选择。有些夫妻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一方并不同意离婚,当协商无效时,坚持离婚一方就得启动起诉离婚程序了。在提交离婚诉讼书的时候,得写清离婚的原因。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方式 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节省...

·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写抚养费由男方负责
    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写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对于大额的教育费、医疗费双方按5:5比例承担。同时双方约定支付抚养费...

·证据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能否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首先,(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的审查,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和必要性原则,以免损害司法的公平、公正。(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仅是弥补当事人调查能力不足的重要手段,而非替代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3)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其性质并未发生...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关于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呢?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轻易解除的,劳动关系建立的长短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年限来决定,如果劳动者已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最新修改部分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

·同居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同居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一、解除同居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对此法律依据也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该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应注意,处理同居期间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原则,是《婚姻法》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