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在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那么,它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会为您详细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说,风险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未进行详尽和有效的法律尽职调查。这将会是一个总括性的风险来源。尽职调查(银行实践中也称为授信调查)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中长期贷款和项目贷款,调查和分析会更加深入和全面。并购本身具有复杂的特性和高风险性,这就需要银行对与并购相关的各个事项——包括主体资格、资产与业务、交易结构、担保安排、批准与登记、劳动关系、关联交易、诉讼与合规、对外投资等,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2、来自于交易结构和并购方式的法律风险。并购方会从未来整合的需要、减少税负以及审批的简便性等各个角度提出不同的交易结构。比如,为降低审批级别,可能会分拆项目;为降低税负,可能会规避甚至挑战法律规定。此外,相对于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中并购方会承接目标企业的全部既有风险,而把贷款借给为并购目的新设的子公司,则贷款风险就会集中在这家并无其他现金流和资产的子公司身上,银行只能依赖于担保安排或者其他法律安排进行风险控制。因此,在不同的交易结构和并购方式下,风险的来源和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3、担保通常是有效的风险防控手段,但不当或不合理的担保安排也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银行对于担保工具的选择和安排是富有经验的。但由于在实践中提供有价值的担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在具体的并购贷款中,借款人可能会提出以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进行质押或抵押,这就要求银行对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估。
   4、政府的批准与许可也是容易发生风险的地方。如果并购交易的批准程序不当,就会埋下风险隐患。
   5、并购贷款的最终归还主要依赖于借款人和/或目标企业。而如果它们的资产取得或经营方面存在重大的合法性问题,就会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
  总的来说,并购贷款结构复杂,而法律风险是其主要问题之一。在并购贷款的整个操作流程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法律人员在并购贷款操作的前中后期都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如果没有专业法律人员的监管评估等,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私募基金的发行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发行有哪些条件 一、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
    近年来由于各项国家优惠政策对汽车行业的大力支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家用汽车的数量呈大趋势的上升,但也因为车辆的不断增多,道路交通的压力。在日常行驶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呢? 一、交警要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

·违建房屋补偿拆除有补偿吗
    没有。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

·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nb...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 (一) 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三) 奖...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1、营业税: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前,会非常关注房屋的价款、地段及其他房屋情况,但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其实提前了解这些内容可以避免当事人利益受损。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来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 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