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法律规定扣工资限4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限制。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我们国家对于职工的工资的话,他必须要按时按月的来进行一定的发放,还有一些奖金和一些基本的工资都是必须要进行一个发放的,如果说没有进行这样的一种发放的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一定的起诉,甚至是仲裁,也可以请求这样的一种支付令。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在线咨询 > 一、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 一、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成功,这将是最佳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决掉自己的问题,也比较符合中国人熟人社会的特征,但是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学习劳动法,了解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

·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村集体土地,必须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可以说,与镇政府直接签订承包村委会土地的合同无效。镇政府可以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机关。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三十...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中就包括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那其中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呢?而此时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算才好呢?由于计算房价的时候需要根据面积来计算,因此就需要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行。 一、什么是住宅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亦称建筑...

·土地使用证丢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怎么补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丢失一些证件,例如有人会意识房产证、身份证、土地使用证等等。我国的公民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土地的使用证是证明一块土地与我们的关系的身份证。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补办的问题。 一、土...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

·一、没结婚证怀孩子了分开了会要付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证怀孩子了分开了会要付抚养费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管有没有结婚证,亲生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

·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
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工...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向您介绍一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