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您的位置:首页  »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另一类是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民事纠纷有三个特点:第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第三,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有工程咨询合同纠纷、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等。侵权纠纷,是指一方当事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或者人身权而产生的纠纷。建设工程可使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工法等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二、行政纠纷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面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应当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应当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自觉守法。在各种行政纠纷中,既有因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所引起的纠纷,也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逃避监督管理、非法抗拒监督管理或误解法律规定等而产生的纠纷。在建设工程领域,易引发行政纠纷的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1
  . 行政许可。2. 行政处罚。3 . 行政强制。4 .行政裁决。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1、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2、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起诉状要载明哪些事项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起诉状要载明哪些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

·想离婚去哪起诉离婚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是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也有离婚的打算,并且夫妻也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此时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离婚,否则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那一般想离婚去哪起诉离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想离婚去哪起诉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仲裁程序分为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四个阶段。 1、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

·在我国放高利贷属于非法集资吗
    对于高利贷这样的字眼,想必您都不陌生.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免不了会因为一些原因,手里头急需要金钱,但是,通过正规的途径又无法借贷的情况下,会想着通过高利贷来,暂时解决自己的资金困难。殊不知高利贷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放高利贷属于非法集资吗? 一、放高利贷属于合法吗...

·高空坠物砸坏车玻璃保险公司赔偿吗?
    高空坠物砸坏车玻璃保险公司赔偿吗?如果发生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方则由车辆保险中的车损险进行理赔。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如果遇到不能认定责任方的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当然可供当事人解决的方式也比较多,其中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就是其中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现实中,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为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