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累犯可以减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累犯可以减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累犯可以减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累犯可以减刑吗?
  
  可以减刑。
  
  累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累犯三年能减刑多少?
  
  最多可以减一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减刑可以减多少适用以下规定: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许多个体经营户都采用商铺出租的方式来获取经营场地。商铺出租早已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但是,商铺出租合同与普通房屋出租合同不同,许多人并不知道有哪些要点,需要怎么撰写该合同。下面,我们告诉您,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于此相反的是,我国的环境却在不断的恶化。这种情况无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所以加强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是当务之急。只有发现了解那些地区环境出现恶化,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下面我们就为你具体介绍一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方法...

·怎样算是重婚怎样取证?
    怎样算是重婚怎样取证?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定违约金。那么,该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是不会轻易辞退劳动者的。但实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是不会轻易辞退劳动者的。但实践中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招用员工,在淡季又以各种名义辞退员工的情况。对于员工来说,如果被单位辞退了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被单位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对侵权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同时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也因此而负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nbs...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合同”。之所以在头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定义性解释,主要...

·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多种强制手段。在具体执行方面,公安机关负责,受到保证人提交的保证金后,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做出要求。当然,取保候审是有一定适用条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

·离婚对小孩抚养费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这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步骤,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但是很多人在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离婚对小孩抚养费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