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泸州市长亲自指示机场拆迁进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泸州市长亲自指示机场拆迁进程
您的位置:首页  »  
 

泸州市长亲自指示机场拆迁进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泸州市长亲自指示机场拆迁进程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收集整理报道:
  
    2016年9月27日,泸州市委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加快城市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主持会议并讲话。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出席会议。
  
    蒋辅义指出,“十三五”期间,泸州城市发展要脱颖而出,关键在于思路,关键在于决心,关键在于实干。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定不移抓好抓快抓实城市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双两百”目标,建成区域中心。
  
    蒋辅义强调,要着眼“一枢纽四中心”目标,尽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一要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聚力攻坚渝昆高铁、川南城际铁路等铁路建设,尽快建成泸永、叙威等高速公路,大力推进泸州机场加快搬迁,增强城市互联互通能力。二要加快建设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统筹抓好商贸物流项目建设,大力引进央企、大型国企、知名民营企业,尽快建成一批商业综合体,进一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三要加快建设区域教育培训中心,推动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质发展的体系,重点推进西南医科大学和职业院校提档升级,着力新建一批大专院校,满足和适应市内和周边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四要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康健中心,主动加强与知名医疗健康养老机构的合作,加快发展医养产业,并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各区县均建成三甲医院。五要加快建设区域文旅会展中心,办好酒博会、商博会和农博会三大会展,引进一批文旅品牌企业,补齐旅游发展短板。
  
    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到: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各征地拆迁户应该注意以上补偿问题,有疑问及时拨打热线咨询律师,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有哪些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

·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有什么区别?
    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有什么区别?商标是牌子,而商业名称是企业的商业名称,1、首先,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而一个企业名称可以有很多个商标,并且一个商标也可以用在多个企业名称上。2、表现形式不同,商标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图形,也可以是文字,还可以是字母,而企业商业名称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管是包庇什么犯罪分子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对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就是常见的一种惩罚的方式,那么,您知道它的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具有重要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每个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

·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现在租房都会遇见交纳押金的情况,如押一付三、压一付二等等方式,而且在租房合同上面有关于押金的条款,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押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我们和您聊聊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为了预防因押金引起的纠纷,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

·在我国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为了使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得到贯彻落实,避免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国家其实是明确要求单位必须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一个月之内,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同时不签订合同的话,必须要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首先员工个人就需要知道在我国单位不签...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

·分公司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与子公司具有一定的区别,分公司只是子公司的附属部门,独立的法人代表,独立法人资格也尚未具有。因此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人认为分公司只是下属机构,不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其实这是错误的。1、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合作或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