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嘛?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但是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打下的欠条,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3、如果在三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4、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我们国家对于借条所作出的规定,在书写的时候也是需要注意,必须要书写相关的借款原因和一些借款的事实等等。如果没有真实的借款的事实再打下欠条,也有可能是不发生法律方面的效力的。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离婚儿女抚养费吗?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离婚儿女抚养费吗? 要给;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受临时指派出差直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实际上都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受...

·新刑法受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您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数额可能就是几百万元几千万元,但是要知道,因为当事人的这种受贿的行为可能给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是高达几千亿的,并且这种受贿行为的背后可能损害的都是我国普通民众最根本的利益,所以您对于受贿的这种行为也是深恶痛绝的。那么,新刑法受贿罪立案标准是怎...

·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
    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财产属于私有财产,对这些合法的财产公民本人是享有财产权的。保护和拥有财产这事每个人在社会生活当中得以立足的根本,因为我们的社会进步本身就是以财产为支撑的,可实际上社会生活当中的财产侵权行为还比较多,而我们下面专门要了解的是,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 ...

·累犯刑法修正案的解释是什么?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犯罪分子多次犯罪,屡教不改,这种犯罪分子在法规中定义为累犯,对累犯有着更为严重的处罚,来保障不会继续作案,那累犯刑法修正案的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累...

·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2023内容有哪些?
    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2023内容有哪些? 一、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内容包括哪些?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你要分割就需要在诉请中写清楚具体房屋情况,写了法院收费就要按照房屋价值计算的,不论最终法院是否进行分割,诉讼费都是这样的。通常情况下,离婚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但是者建立在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共识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离婚存在...

·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一、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接受相应的调查,然后等待上课的结果,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

·全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