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父母判过刑会对子女以后的政审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如子女考公务员,当兵,都可能过不了政审关。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后,对家人的影响是不太大的,但如果孩子参军、报考公务员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5、因范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团籍的;
  
  6、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7、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8、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9、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10、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织骨干分子的;
  
  1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2、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3、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不合理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身为分为几种不同情况,主要包括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的孙子孙女,或者外孙,外孙女,甚至是曾孙辈的孩子,但是要直系血亲才可以,也就是说继...

·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的有交通肇事逃逸罪,但在交通肇事罪中却存在对逃逸情节的处罚,不过此时仅仅是以交通肇事追究刑事责任,而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逃逸的犯罪情节。那实践中这个我国是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的呢?下文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 1、责任认...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就已经生效,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不能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可以继续诉讼主张权利。《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

·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

·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属于公司的。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

·网站侵权,该网站域名的注册服务商应承担责任吗?
    一审判决认为,某网作为域名注册商,应承担网站内容侵权责任。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某网立即提起上诉,并在微博上发出疑问,1.注册商是否有权处置(Hold、Del等)域名,2.域名注册商是否应承担网站内容责任。某网负责人说,(一审)判我们赔偿...

·企业拆迁土地补偿这一块可不少,您拿到了吗?
    一、企业拆迁土地补偿这一块可不少,您拿到了吗?  如果有一家企业是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无论征地项目是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还是旧城改造项目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都应当因土地使用权被回收,而对土地使用权人(企业)进行合理补偿。 ...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左右,涉及到财产诉讼的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上的一些规定,最高院为此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一、关于最高院解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