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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专利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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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专利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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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将所放弃专利权的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著录项目填写清楚准确。



  

3.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



  

二、格式: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专利



  

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创造名称



  

专利权人(代表)



  

  共同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



  

  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声明放弃上述专利权。



  

  附件清单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



  

  意见陈述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月    日



  

  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并出具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权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由全体专利权人签章,或由专利权人的代表人签章,并出具其他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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