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债务)的,或者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投资公司的合意和该从公司的获益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二、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范围包括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的债。务并不能够狭隘的理解,为因为借他人的现金货币所产生的一些债务,如果是公司未出资到位的资金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也是需要区别一下,成为公司股东的具体时间,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是属于共同债务。
  
  
  

·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什么认定
    进入企业公司上班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些短期工或者一些特殊的行业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被淡化了很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个人利益容易受到损失,其中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怎么认定就是当前许多人头疼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版权公开是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版权公开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法律规定版权公开是什么意思? 有版权的作品一旦进入公有领域,那么除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其他权利便不再受保护,他人可以将公用领域的作品用于商业。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

·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嘛?
    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嘛? 一、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嘛? 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但若不是协商分割的财产,那么原则上只能分得少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近年,医疗纠纷在我国逐渐增多,由于医疗事故中赔偿项目包含种类太多,而不同项目收费规定也不相同,因此,不清楚赔偿金额具体计算方式情况也不少,到底我国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下面就让法律网站的小篇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20...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范文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务人): 丁方(债务担保人):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内容 1.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一、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中的规定来看,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

·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什么?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可以用专用章,但是责任承担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果要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是需要申请的,而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审查: 一、当事人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对承包金数额的约定所应参照的标准,是以承包前的土地实际收益的情况来衡量,还是以承包后承包方的实际经营收...

·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职工做工伤鉴定只是明确工伤,要想了解具体的伤残情况,职工还要在工伤鉴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这样一来,工伤认定的程序才算完整。根据最终确定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到不同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工...

·在公司交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弄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是
    在公司交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弄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3、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