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时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夫妻离婚时涉及到有债务的问题,那么就要认定清楚哪些是属于个人债务,哪些是属于共同债务,从而在协商的时候才能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果双方因债务的问题协商不下来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一、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人,也就是家庭成员个人并没有承包经营权;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也不是农村土地...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发生车祸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那么此时的医疗费应该由谁出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车祸医疗费谁出。 一、车祸医疗费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人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无法继续租赁下去,但也不允许提前退租,此时就会选择将房屋转租出去。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转租合同的。那个人转租合同应该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转租合同范文 合同双方当事...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在一些民用工程中,经常发生甲拖欠工程款甚至耍赖不给的情况,遇到这样的甲方,施工方会很无奈,因为农民工辛苦一年的钱一直发不到工人手里,其实欠工程款对于工程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好事,那么,这种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呢? 一、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1、通...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繁杂的,市政工程只是诸多工程之中的一项,但是却承担则着诸多社会基本保障设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

·协议离婚后,可以以乘人之危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1、 童某和褚某2010年达成离婚协议。根据协议,女儿随褚某一起生活,女方童某不用支付抚养费。双方还就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褚某名下,褚某将一半房款支付给童某;所有债务由褚某负责。   离婚后,童某曾多次就房屋分割款项向褚某追讨,但均遭拒绝。   2014年,房...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