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体现在: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遗产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直系亲属那么就可以获得,不管是否有分户那么都是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分配遗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到各继承者们的利益受到损失。
  
  
  

·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怎么写
    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怎么写 按照规定土地开发通常是对未开发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此时需要对土地的使用人做出一定的补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还要签订一份土地开发补偿协议。那到底这个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土地开发补偿协议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

·申请证据保全人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的,是否属于申请证据保全错误而须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们认为,申请保全人因其申请证据保全错误,给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二者之间形成的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所谓“申请证据保全错误”,是指申请人对...

·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广州医患调解程序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1、首先,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索赔意向书,并抄送业主。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事件涉及的工程项目(结构物名称),索赔事件发生的依据,索赔费用估算。2、承包人应该做好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并予以保存,当时记录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促进公安机关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

·法律上哪些项目属于交强险赔偿
     法律上哪些项目属于交强险赔偿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死亡伤残费赔偿范围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一、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

·广州征地补偿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广州征地补偿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不得随意转让。征地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得已需要征占或者征用、征收公民的土地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收者给予补偿的一种方法。我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现在就来和我们来了解下广州征地补偿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