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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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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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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举证责任倒置构成要件是什么?
  
  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
  
  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
  
  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在侵权纠纷中才会出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并且在适用举证责任导致的时候,必须要事先由《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作出规定,否则的话不能随意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一般是由侵权人来承担,若不能证明自己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第三人有过错的,则就由侵权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些侵权方面的行为必须要做出举证,举证责任归属于谁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因为高度危险作业所导致的损害事实的发生以及过错程度进行举证,就应当是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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