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二、申请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百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度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专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属据等措施。综上所述,诉讼追讨欠款是搜集证据,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关系的书面证据,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应提供抵押物的价款数额证明材料,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申请复议。
  
  
  

·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在生活中,由于工作种类的不同,有些劳动者是在白天上班,而有些劳动者却是在夜间上班。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间上班的应否获得补助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职工上...

·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市抚养费标准的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1: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 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

·一、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证件?
    一、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证件?书面劳动合同和他的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的一些企业资质等等,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放弃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放弃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抚养是一项义务必须遵守的是不能够放弃抚养权的。 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非婚生子女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种见不得光的称谓,常常以“私生子”来称呼他们,对他们的权利也不加以保护。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在发送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想要回答“非婚生子...

·劳动法非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非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在各种公共场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防工程,似乎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它的标志。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人防工程要如何使用和管理呢?法律是否就相关问题有明文规定呢?我们现在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人防工程属于公共建筑? 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可以申请伤残的鉴定,所以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哪些能起诉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