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  »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未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法定继承财产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办理,但涉及到遗赠协议的,还需要根据协议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对相关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
  
  
  

·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一、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二)
      1.格式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第二次起诉离婚书的写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公司都要有主要负责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法律上叫做法人,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导向作用,通常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对法人的职权以及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那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应该给谁?
    由于我国人均车辆拥有量众多,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也是极大的,在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金确定后,接下来的具体赔偿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但是因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该交给谁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我国近年来的案例,以便给您参考。 2009年1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爆炸罪怎么认定 如何处罚爆炸罪
    爆炸罪怎么认定 如何处罚爆炸罪 爆炸罪是刑法规定的暴力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种,爆炸罪的处罚也是极为严厉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实施爆炸行为,一般就会被认定构成爆炸罪了,因为法律中规定此罪属于危险犯,即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险,无论最后是否有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那都...

·妨碍作证罪的案例分析
    1、妨碍作证罪的案例分析一 原审被告人李A,男,汉族,万宁市人,初中文化程度。因妨害作证被拘留,同年被逮捕,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后释放。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A犯妨害作证罪一案,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上述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以原审错误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要的法律之一,但是法律本身修改不是很频繁,难以适应现实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条文规定之外的实践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网络诈骗400块钱后果是什么?
    网络诈骗400块钱后果是什么一、网络诈骗400块钱的后果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