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您的位置:首页  »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二、代位继承只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吗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独立地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这仅是例外。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因业绩不达标公司处罚员工合法吗?
    因业绩不达标公司处罚员工合法吗? 一、业绩不达标公司处罚员工合法吗? 首先员工对这种不合法的体罚行为是可以拒绝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因此该员工对...

·最新两高办理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最新两高办理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外,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为了避免过多地干预当事人的私生活,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秀山街道办事处坝区范围,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90000元/亩,旱地(园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15000元/亩。Ⅱ,河西、四街、杨广、纳古、九龙、兴蒙等乡镇(...

·孩子发育迟缓家庭离婚法院会判男方净身出户吗?
    孩子发育迟缓家庭离婚法院会判男方净身出户吗?法院判男方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不高,对于因男方行为导致孩子发育迟缓而离婚的。除非他本人同意。若男方不愿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可能性较大,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夫妻双方的意愿、条件及孩子的情况。但子女必要的医疗费用即使...

·婚前的租赁住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风街道、火连寨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85000元/亩;建设用地:85000元/亩;未利用地:6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石桥子街道、日月岛街道、张其寨街道。  ...

·怎样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此时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并不意味着永远都可以获得抚养权,实践中,随着客观情形发生改变,也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那究竟实践中该怎样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