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您的位置:首页  »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一、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二、怎样才算夫妻感情破裂:
  
  从法院角度看,法院一般根据很多因素考量双方感情状况。
  
  一看双方的婚姻基础,是自主恋爱结婚还是父母包办,是以金钱、权力、地位而结婚还是以爱情为基础结婚,还是出于同情、虚荣心、还是因为女方怀孕迫不得已结婚等;
  
  二看婚后的感情,是否做到夫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有没有发生纠纷、双方的性格等;
  
  三看目前感情现状,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有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在不在乎对方;
  
  四看,也是最重要的,看提起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出轨还是性格不合,还是一方生活习惯或者道德品质问题等。考虑了诸多因素后,看有没有导致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
  
  离婚这一现象,对大众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甚至闪婚闪离也不成为稀罕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1079条中明确规定了五种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这些有属于法定情形。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如果经过法官的调解,夫妻既不能调解和好,也无法调解离婚,同时又具有这五种情形之一的,那么需要依法判决夫妻离婚。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如果是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只要劳动者不能证明当初签订书面承诺是受用人单位欺骗或者胁迫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份书面承诺就是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劳动者反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一、书面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可以推翻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不满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 [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

·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在特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致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

·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哪些?
     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一般情况交强险不分事故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而故意发生的行为,保险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醉酒驾驶人员不予赔偿,被保险人恶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不能赔偿。 一、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在交强险限额内的...

·本证与反证的区别有哪些
    本证与反证的区别有哪些证据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不同种类,例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与反证等。下面,的我们将详细为您讲解本证与反证,告诉你他们有什么不同之处。一、本证与反证概述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
    若行为人因为涉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而被侦查机关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话,此时最好尽快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当然了,司法机关最后要对行为人定此罪的,还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才行。那么这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