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则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做出履行时,未能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没有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协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债务,按照债权人是否需经过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可以将履行迟延导致的合同解除分为两种,一是非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二是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
   二、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按合同法规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合同法》第153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四、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此为因实际违约解除合同。合同法本着鼓励交易的原则,虽允许当事人在客观情况变化、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将发生重大困难时解除合同,但对解除严格限制。依此规定,一方实际违约,对方仅在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方可解除合同。
   五、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照这种解释,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94条,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中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双方权利义务的特点,经常需要赋予一方或双方另外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呢?相信您看了我们的解答已经非常清楚了。其实都是因为合同没有履行,要么是延迟履行债务,要么是物件的质量不符合规定及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真正达成,主要是当事人一方没有遵守合同的原因。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那么,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法人不需要持股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

·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格之高,即使是二手房,其价格也是很多有购房需求的人无法一次承担的,多数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是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除...

·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工伤,顾名思义,是在工作时受的伤,包括是精神上和身体上的伤害,一般是指身体上受的伤害。我国最近几年人口流动很大,大部分人工作都不在自己的城市,而是选择离开家乡在外地工作,不但有毕业后直接留在当地的毕业生,也有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如果在工作中不慎受伤,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都可以认定是...

·汽车买保险需要什么证件
    汽车买保险需要什么证件(一)新车买车险需要什么材料?新车购买车险的时候,首先要带一些基本证件,如果是私家车,则需要带好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车辆,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购买保险的时候还要求驾驶者或车主朋友出示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领取牌证的新车提交机动车...

·刑事案件谁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同学、同事也可以代为聘请律...

·如果没钱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相信我国公民对于社会抚养费这一法律名词并不陌生,我国制定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我国国情来制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很多人在超生的情况下,却没有经济能力向国家支付社会抚养费,其实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如果没钱给抚养费...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但是很多新手不知道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其实,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按...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作为公司法人怎样降低风险?
    当今社会,很多人开公司都是找自己信任的朋友帮忙去做法定人,虽然没有投资给公司,但出于那份信任,很乐意去帮这个忙。被股东会聘用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即使没有用时作为明显的股东,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风险。关键是,作为公司法人怎样降低风险呢? 一,关于刑事责任风险 判断风险大小,首...

·2023年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