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拐卖儿童罪怎么处罚,拐卖儿童罪如何量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拐卖儿童罪怎么处罚,拐卖儿童罪如何量刑
您的位置:首页  »  
 

拐卖儿童罪怎么处罚,拐卖儿童罪如何量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规定拐卖儿童的行为具体包括了六种,即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之一的行为,那么就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不过您知道我国对拐卖儿童罪怎么处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二)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三)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有时候公安部门打拐时解救被拐卖儿童,因为婴儿没有认知能力,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境外”是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回归之前的台、港、澳地区,香港、澳门已经回归中国,因此不包括在“境外”之中。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拐卖儿童的情况在大幅的增加,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子女被拐卖的,无疑是晴天霹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一个家破裂。鉴于此种情况,我国法律对拐卖儿童罪制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起刑点为5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个建设项目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质量。一旦建筑工程质量发生问题,轻则破财,重则危及生命。那么到底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小孩?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小孩?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

·车祸不肯赔偿怎么办
    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一)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二)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
    (一...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对于公司债券,不少人还心存疑虑,这一种集资行为还并没有得到大众的接受,因为往往在某些公众场合听说的集资都会存在欺骗行为,那么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其实债券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以便民众更好的选择投资方式。 信用公司债...

·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所需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
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重新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或者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裂痕,那么离婚可能也是一个对双方都不错的选择。但是协议离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要想进行协议离婚,丈夫与妻子都需要递交相关的证件或者材料,然后婚姻登记员需要检查和检验递交上来的证件与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然后会再一次问夫妻双方是否真的要离婚,...

·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年度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现今劳动者工伤根据受伤程度分不同的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对应的赔偿标准。劳动者受伤后被评定是工伤后,由相应的组织会对伤残程度作出等级评定。那么我国对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17年度的规定是什么呢?劳动者受伤后应如何应对?下面我们听 听我们是如何讲解有关工伤认定八级赔偿...

·一方该怎么收集证据获得抚养权
    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官司里面,不管是哪一方若想要最终获得抚养权的话,此时都是需要提供有利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具体而言,一方该怎么收集证据获得抚养权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该怎么收集证据获得抚养权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