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后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当事人若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申请复核进行改变。
  
  1、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2、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作出的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话那么是可以选择复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来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在处理的时候才能得到执法人员的受理从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1.收集证据,静看形势。 先找到欠钱的凭据,最好是欠条或是与你们双方都没有关系的邻居,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等人证。 2.到期不还,法院和解 到了应该还债期,如果你多次讨要不到欠款。就要到法院了,最好是请求法院和解...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领取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各种获得赔款的方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

·劳动教养人员与罪犯有什么不同?
    罪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它与劳动教养人员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不同:
 (1)性质不同。罪犯是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受到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人。而劳动教养人员通常是有违法行为,但其社会...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 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

·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否有效 一、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 怎么算? 抵押贷款如今已经变成老百姓获取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抵押贷款通常是贷款者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此项贷款须付利息,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

·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
    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 现如今许多公司的收入不景气,公司转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同时公司转让当中的纠纷也随之争夺,担保公司转让过程中又哪些我们需要了解的?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为您解答。 一、公司转让概念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

·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作品有哪些?
    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作品有哪些?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