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汇)外贸合同书(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现汇)外贸合同书(三)
您的位置:首页  »  
 

(现汇)外贸合同书(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
  购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于__签订的第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
  │ 1  │   2    │ 3  │4 │5 │ 6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我们是一定要进行签订好买卖合同的,而且,一般是需要进行备案的。那么,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有哪些呢?我们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对于既遂犯的数额标准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合同标的额不能作为统一的定罪数额。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所确定的标的数额,...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

·应该怎样认定非法行医罪
    怎样认定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拿着离婚调解书可以去再婚吗
    拿着离婚调解书可以去再婚吗办理再婚时,只需要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就可以了,该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无需法院的生效证明,因为调解书自领取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上诉期的问题。二、离婚调解的简易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调...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

·一、锁骨骨折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定几级?
    一、锁骨骨折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定几级? 锁骨骨折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一般应当认定为8级伤残,如果病人在锁骨骨折的预后,严重的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的话,则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做鉴定的。如果该疾病被确诊以后,严重的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的话,那么在相关的医学鉴定下,可以评定伤残的等级...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
    随着信用卡办理手续简单,申领门槛低,已在各个领域的经济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很多人不了解信用卡的使用法则,导致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信用卡透支问题,有时只是因为一时疏忽而导致的信用卡透支。那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呢? 一、当事人透支的行为是否具有...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置换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级差地价置换土地,多用于置换老城区和农村的土地,土地置换免不了要签订合同,那么土地置换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呢?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置换的性质及特点: 《农...

·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