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起诉义务人1、生活中,如果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干脆联系不到本人,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逃避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抚养费。2、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因学习、环境等改变不得不增加抚养费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三、成年后的抚养费追索生活中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子女在成年后才知道可以向未直接抚养的一方索要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可以再追索抚养费的。实际审判中,有些人认为抚养费的追索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三年内要提起诉讼申请,一旦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就不可以再申请追索抚养费了。与生活实际情况联系起来就是,未成年人最少应在21岁之前就申请索要抚养费,这里认为,自从未成年人成年之日起,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就是21岁。虽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了而受到影响。但实践中,离婚之时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用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要知道,如果这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且就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达成一致,且一方不给抚养费也不会对孩子不利。这其实也是允许的。
  
  
  

·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公司债券买卖与股票交易一样,需要支付一笔名叫佣金的交易费用,一般通称公司债券佣金。关于这笔费用,一般您都会把它当作费用支出,也不会去深究,所以想来也不会太了解公司债券佣金概念等相关知识。那么,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是否有什么标准规定了佣金的具体费率?详情可...

·房产过户本人去不了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

·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出门旅游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件发生,比如原本合同约定的一些景点因为行程紧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去,发生纠纷要如何处理,或者旅途中贵重物品丢失了又要怎么处理,出国游遭遇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又该如何处理,针对上述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都有哪些呢?为你解答。1、多...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
         类别及地区
     一类
     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企业员工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

·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
    一、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1、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2、刑事案件一审二审被告对故意伤害的指控都不认可,并要求对司法鉴定书重新鉴定,因该鉴定书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的检材是当事人自行堤供,且无病历,姓名错误。在侦察阶段还发现所谓的受害人提供伪造的证据,且...

·离婚后子女各一个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也有了归属,一些家庭有两个子女,夫妻双方会协商离婚后一方抚养一个。而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得违背。那么离婚后子女各一个抚养费怎么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子女各一个抚养费怎...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公司非法辞退员工的取证: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交流的资料,比如...

·票据责任概述
    《票据法》规定: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必须向持票人履行的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依法履行其义务,是持票人取得票据金额,实现其票据权利的保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还不够完善,我国的票据实践也必然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商业汇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