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吗?《劳动法中》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的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或是签订保密条例的劳动者来说,在约定解除或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如若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追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首先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进行提出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得进行拒绝,并且不得要求索取员工的相关违约金事宜,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有一定的培训和教育的话,那么针对于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可以适当进行收取。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

·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中具体涉及哪些方面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方面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怎样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根据《刑...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通常所说的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一般会以签署劳动合同的形式约束双方的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也会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劳动纠纷,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一、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劳...

·员工劳动合同签了5年可以提前走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5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放时间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公司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便是一种投资方式。既然是投资,就肯定会有风险。因此,当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时,应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减少不必要的风险。虽然公司债券没有特别高的风险,但风险还是存在的,...

·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大部分的夫妻离婚之时会选择协议离婚,无需走诉讼流程,手续简单,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少。但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有争议,诉讼离婚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涉及到财产时聘请一位律师对当事人来说有利无弊,那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枣阳诉讼离婚律...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不仅可以化解我国过剩的产能,还可以帮助偏远地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与其他地区的交流程度。但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免不了征地建设铁路,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形就更为普遍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关于农村铁路征地补偿...

·宅基地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的
    一、宅基地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的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