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以后离婚彩礼钱还以要回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结婚以后离婚彩礼钱还以要回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结婚以后离婚彩礼钱还以要回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结婚以后离婚彩礼钱还以要回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子女,分手时女方都可以不返还彩礼。
  
  3.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在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4.男方在结婚之前付了彩礼钱给女方家庭,但是导致自己家庭非常困难的,离婚时女方就需要归还彩礼钱。
  
  5.在婚姻关系依然保存的情况下,女方死亡之后,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约人在死亡之前已经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如何要求彩礼返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3、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4、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百等因素,酌情减少”。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度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回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隐瞒掩饰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如果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您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 从法律条文上看,民法典并未对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进行修改,故而公民可以参考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自己的直系亲属。 一、民法典直系亲属范围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上的法定直系亲属按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子女,即...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个人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在针对当事人作出之后会有相应的赔偿给当事人,这是当事人应该得到的,也是针对国家的失误或者是错误行为的一种挽救措施,不管怎么来说,我们针对国家赔偿行为的做出都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了侵害,关于个人怎么申请国家赔偿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国...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有独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地上车库没有独立产权是否可以转让无产权...

·被判缓刑怎么计算视同工龄
    被判缓刑怎么计算视同工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正常上班,工龄就是连续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

·租房办公房产税谁来交
    常见的租房其实都是出于居住目的的,但对于一些公司、企业而言,要是租房的话多半都是为了办公。这就会涉及到房产税交纳的问题了,那到底租房办公的房产税谁来交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租房办公房产税谁来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

·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相信现在很多人租赁房屋都是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吧,此时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来租房,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委托房产中介的,必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那到底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24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