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
  
  对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法规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二、房产税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综合面所说的,房产税的征收只要有利益性的那么就要依法的缴纳相关的税费,但国家也规定了只要是属于公有住房还有企业的宿舍房子以及比较便宜的廉租住房都是属于免收此税费用,所以,纳税不一定针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都是可以不用给的。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财产权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成为中国的著作权人。

    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人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n...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如今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多发,很多都是人为因素造成。为此,建设方会要求施工方在工程竣工后支付一笔质量保证金。如果后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就用于工程维修,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当然,在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质保金不会无限期扣留的,那么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

·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怎么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样,每一辆有主人的车(机动车)也都得有自己的“身份证”,也就是车牌号。一般情况下,车牌号是不可以随意更换的,是终身制的,除非是报废车辆或注销车辆时可以重新申办一个车牌号。因此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及流程就很重要了,掌握了下面的信息...

·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其上面的房屋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问题是农村土地三大问题之一,上海又是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有许多和内省不一样的政策。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的问题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的问题。欢迎您的阅读。 一、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的本质是村集体为本村户籍村民所提供...

·逃汇罪
    

·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首先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
    您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首先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又怎么办?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在在下文进行了一一阐述。 一、去交警队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证件?...

·达州市信息公开规定
    达州市信息公开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化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但还有的地方信息公开化程度不够,这对公民来说利益是受到影响的,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检举。不同的地区对相同的政策会有不同的制定,因为政策虽然出台,但由于地方的不同会有一定内容需要改变。那达州市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呢? 达州市政...

·一、丈夫婚前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丈夫婚前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通常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购房的相关规定是: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很多劳动者在拿到工资的时候,都关心工资的组成,只关心最后的数字。所以,大部分劳动者对薪级工资是不了解的,也不知道薪级工资怎么算?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薪级工资怎么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