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二、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提车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交警队立案后最长30日可以取车。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一旦发生的话,那么肯定是有相关的交警部门的人员来进行处理的,而最常见的一种处理的方式就是搜集相关的证据,并且对周围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扣留车辆也是非常有可能的,扣留车辆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查清事实。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此时就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要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医疗事故赔偿书一份,供你参考。 一、医疗事故赔偿书范本 医疗事故赔偿书 ...

·同居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
    男女如果仅仅是同居关系的话,那么要是分开是不会涉及到离婚的,一般说解除同居关系。此时也是要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协商处理的。那么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要是男女离婚的话财产又该怎么分割?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

·作为为死罪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一、作为为死罪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作为为死罪辩护人享有的权力有: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能自动离婚
    虽然现在很多国民的法律素质都有所提高了,但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块,却还有很多搞不清楚的地方。甚至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两年的,那么就可以自动离婚。对于这样的想法,究竟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分居两年是否能自动离婚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

·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分为了两个档次的,其中第二个档次,也就是处罚较重的,则属于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适用的。那么您知道强奸罪的加重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协议约定的当事人住所地发生变更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管辖法院在双方签订协议时就是确定的,稳定了当事人的预期,更主要的是能杜绝当事人通过改变住所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的现象发生。当然,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可以由变化了的住所地法院管辖,同样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与之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公告送达的条件是什么
    公告送达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告送达的条件 了解符合公告送达的要件,是正确适用公告送达程序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之后都在问,是否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办理一个公证手续。我们可以很肯定的回答您,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自行选择公证的话也无可厚非。那此时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一定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

·一、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付吗?
    一、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付吗? 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不能要求赔付。我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一般实践中也不存在这样的做法。因身体伤害而直接发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等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误工费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应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作为证据,法院才能支持。 二、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