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想要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就要在签订合同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了吧。上文仅仅是针对合同来讲的,但如果你遇到的实际合同情况不同的话,则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利用职位之便施行违法的行为,其中就有关于挪用公款的事件。可能您对于此类问题的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这一问题,希望可以解答您的疑问。一、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

·遗产过户的房产转让如何交税
    遗产过户的房产转让如何交税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

·请问律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请问律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故此一般的律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有以下(律师代理费主要是双方协商来确定):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 知识产权当中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在进行申请注册的时候都是需要申请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当然不同类型的专利规定的费用不同。就拿其中的专利申请来说吧,在我国各地的收费其实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申...

·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说随意就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而且,一般是需要出具通知书的,可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对此,我国的法律中也是做出了相关的约束。 一、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有...

·一、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是什么?
    一、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是什么?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或协商解...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