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一、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构成犯罪的会判决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一般是不适用缓刑的,如果是处二上以下有期徒刑的,就有可能处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相关规定
  
  组织卖淫罪是侵犯的法益是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在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本罪共犯的。
  
  在实施组织卖淫过程中,只要剧透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划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流动的行为。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职员,利用本单位的前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先容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的认定。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上几种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组织卖淫罪的处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缓刑的问题,一直是刑法很重要的制度,因为可能因此对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缓刑,是不用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对于行为人而言,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

·离婚再婚后抚养费怎么给?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当中,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即使在离婚以后,在日后的生活当中,如果碰到了合适的人,还是可以进行再婚的。但是在这里您要注意的是,自己是否再婚和给孩子的抚养费,这两者是并不冲突的。即使再婚,孩子的抚养费也应当正常的支付给孩子。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再婚后抚养...

·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觉得该适用代位继承,而有的却不这样认为,各说各的,就导致发生了代位继承纠纷。而在实际解决这样纠纷的时候,光靠说是没用的,必须要进行实际的举证才可以。那到底代位继承纠纷该怎么举证呢?下文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商标过期续展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商标过期续展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 商标过期续展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

·企业并购的一般流程
    

1、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
2、核查资料: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与其他条件;
3、谈判:主要涉及并购形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并购进程...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的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一、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修改有什么变化?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条文,由原来的两条扩充为4条,主要表现在“三个增加”上。即: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