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申请商标转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一、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生效,但转让手续并未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自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
  1、卖方保证该注册商标是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卖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性质是商标所有权永久性的转让。
  2、该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商标。
  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过;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
  5、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卖方承诺不在注册有效期内自己经营或许可他人经营带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从事任何与该商标竞争的商业活动。所需资料有:
  (1)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2)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转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4)商标转让申请书2份;
  (5)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
   ?
   二、商标转让申请能撤回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裁定前,申请人经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可以撤回其评审申请。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的,商标评审程序终止。在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1、如果您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就让代理机构办理撤回手续就好了。但有些材料您要配合做,如签字。如果你不知道要以什么理由撤回,可让代理机构帮你想就好了。这些代理机构都很专业。
  2、如果是您有自己办理转让的,应该说明撤回转让的原因,理由尽量充分,在理由书上最好是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起签字。然后寄到商标局。
  商标转让的可以是有偿的,当然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此时都需要办理相应的商标转让手续,因此该怎样申请商标转让,对于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内容。而一般办理完结商标转让大概要花6-10个月左右的时间,这点还请您注意。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但是普通老百姓通常都不知道如何以专业的眼光鉴定房屋质量,这时该请什么部门进行鉴定呢?要是经过专业部门的评定,发现房屋质量评定不合格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质量应由什么部门鉴...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
(5)企业主要负责...

·怎样去购买二手房 (一)交易前
    怎样去购买二手房 (一)交易前 1、审查房屋权属状况 下家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所了解。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共有人如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涉及公司的,就需要出具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那么,在实践中,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

·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撰写代理词的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

·劳动者被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明确了劳动者在遇到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情况并危及自身人身安全时,可以...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生效。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该法条的规定,虽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

·诈骗罪中的从犯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团伙犯罪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国法院对于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会区分对待的。而且有些从犯,也有可能是属于受胁迫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是有可能最大程度的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罚的。同样的对于诈骗罪中的从犯,量刑肯定是要区别于主犯的,这一点,我国刑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诈骗罪中的从犯...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婚姻关系当中,对于男女双方来说,如果其中有一方想要通过起诉对离婚作出判决的话,最起码对我国的婚姻法律知识和庭审的相关问题应该做一定的了解。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开庭的时候不至于一无所知,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是,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当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报酬问题。可能在生活当中找工作的时候,您也见到过,有些用人单位不明确的告诉员工工资待遇是多少,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是待定。那么这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呢? 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