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您的位置:首页  »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况时,法院需要当事人重新交纳诉讼费用,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外申请再审,则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此外,我们在一审判决下来了之后,如果觉得一审法院判决错误,应当依法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申请再审的程序比较繁杂,而且诉讼时间长,一审判决生效后,再审的,再审法院的判决书对方当事人还可以上诉。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的案件,审理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经济赔偿,而赔偿项目中包括了对受抚养人抚养费的支付。受害人车祸受伤无法再获得收入,无法再继续抚养受抚养人,所以,法律会判决对方支付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等费用.那么,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法律对受抚养人都有哪些规定?我们下...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多人就会想自己家怎么不拆迁,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下面就由我们解读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

·一、交通事故超过60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超过60有误工费吗?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在实际中,对于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是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手上的土地使用权的,比如入股、出租等等。当我们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入股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的税收问题,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

·拘留后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错误拘留的情况虽然不常见,但是在当前社会还是有不少人受到这方面的影响,生活中并没有做犯法的事情而被行政拘留,影响自身的正常工作生活,自身的权益自然会受到侵犯,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那拘留后申请国家赔偿行不行呢? 错误拘留后申请国家赔偿...

·借款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

·指定监护人程序拘传是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等部门会将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传讯到指定地点,明确了解案件情况,让案件更加清晰明了。指定监护人程序拘传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从拘传的对象、拘传的流程和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说明,便于您了解拘传相关知识。 一、拘传的对象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是对自己和对他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交通安全,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我国法律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

·离婚协议抚养费额度的标准是多少?
    婚姻是两人爱情的收获,如果在婚姻中感觉不到了幸福或者是感情破裂,那么就可以选择离婚,如果是有了孩子的情况下,在离婚时会签订一份关于抚养费的协议,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在离婚协议抚养费额度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离婚协议抚养费额度的标准是多少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