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侧重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保证房屋拆迁顺利进行。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基价和房屋结构补偿基价构成。房屋区位补偿基价主要包括土地补偿价值及配套费用等。
  三、成套住宅房的补偿成套住宅房是指室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配套设施的单元式多层楼房。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K2×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K2为房屋层次系数,根据房屋楼层差的实际情况,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
  四、非成套住宅房的补偿非成套住宅房是指功能单一的三层以下非单元式住房。非成套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
  五、非住宅房的补偿非住宅房是指房产证载明“住宅”以外其它性质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K3×K4+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K2×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K2为房屋层次系数,根据房屋自然层数确定。K3为用途系数,根据房屋用途性质确定(包括营业、办公、工业及其它)。K4为临街一层营业房街区系数,根据临街一层营业房所在道路及临街状态确定。
  六、实施货币补偿的,在本规定住宅和营业房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8%。
  七、实施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位置、房价应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公布,安置房价应参照年度拆迁货币基准价及相关因素确定。
  八、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本市被拆迁房屋,以本规定为基本依据。
  九、涉及单位单宗大面积土地收购储备及市政工程拆迁的,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未能涵盖的其它情况,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十一、各县(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本规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执行。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拆迁项目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详细的规定了安阳市的征地拆迁的细则,以及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实行补偿的方法有许多种,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都可以作为拆迁补偿的具体方法。被征收土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相应的依法获取自己的补偿。当您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受到侵犯时,也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低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关于事后赔偿的问题往往又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受害者因此很担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讲一下该问题,希望对您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的纠纷问题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

·监护人确定协议怎么写?
    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能力负有保护和监督作用的人。监护人是有明确的顺位关系,一般都是父母,但是父母离婚或其他情况,监护人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确定监护人协议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护人确定协议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伤保险统筹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保险统筹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统筹的意思指的就是在工商保险基金进行缴纳的时候,它是需要留取一定比例的金钱的,这是用于统筹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候工伤保险的支付,实际上它就是一种预备金的形式,当相关的准备金不足以支付的时候,就会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进行垫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

·盗窃案最长能拘留多久?
    一、盗窃案最长能拘留多久?盗窃案最长能拘留37天,盗窃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一、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家不会写字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也可以订立录音遗嘱。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相比于注册商标或一般商标,驰名商标受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甚至有的驰名商标还享誉海外。那么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不是就要比注册商标的保护年限更长呢?关于驰名商标保护年限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