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是专门给残疾人生活的费用,这种费用很特殊,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生活保障,故只能归残疾的夫或妻一方,另一方不能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在前面有提过,在这里就不多加解释了);(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士的生理专用品或男士的剃须刀等);二、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方名下的财产,不一定就是个人财产。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夫妻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话,离婚时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要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在夫妻之间平均分配。除非是认定财产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离婚是不能主张分割的。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需要房屋买卖的相关交易是否合法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5天。从审核资质的那一天开始,如果您办理手续快的话,基本15天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了。买新房住宅与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买住宅网签材料购买住宅,在认购阶段时会做购房资格核验,提...

·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为了防止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及其处罚进行了规定,遗弃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虽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对于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不甚明晰,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

·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

·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相信您都清楚绑架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暴力程度很高,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要想对相关人员定罪处罚,就需要先判定是否成立绑架罪。究竟实践中该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

·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一个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一个名字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尽管只有一个人姓名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婚后购买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的姓名,亦或是写了夫妻两人的姓名,意义是一样的,该住房都属婚后共有住房,一人一半权益。拿结婚证登记时间...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1、纠纷发生前收...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开设赌场罪是我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则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很多人就问,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2010年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明合法合理使用土地的一项依据,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使用土地使用权证是要支付一定的金额,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使用土地都会发放的一项证明,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很多,下面我们为...

·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对于赌博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而一般的赌博行为仅仅属于生活中的一种普通行为,此时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在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在法律规定上是完全不同的解释,公司法人是企业组织,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企业法人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关于社保问题是否相同,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下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